2014年奎屯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奎屯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紧密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市及公众期盼,紧紧围绕实现奎屯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体目标,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奎屯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改善发展环境、建设现代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面推进。按照要求,奎屯市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细化,建立起“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QQ群,各部门都配备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经验共享。 二、 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本年度奎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年访问量近50万。全年公开信息4658条;发布各类专题信息114条,微博、微信发布各类信息412条,做好市长信箱的回复工作,办理完毕群众来信327份;在奎屯市档案馆和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计算机、触摸屏、电子显示屏、便民手册等,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累计查询60余人次。 三、梳理公布行政权力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依据中央、自治区《基本目录》所列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结合奎屯实际,细化相关内容,全面细致排查,共梳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488项,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事项65项,行政职权408项,便民服务15项,同时,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工作流程等信息。按照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通过电子信息平台进行了相应增减。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工作,行政处罚事项,共计573项。 四、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开了经奎屯市人大审查的2013年奎屯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大力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各部门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了 2014年度部门预算和2013年度部门决算;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在公布奎屯市政府本级及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的同时,提高“三公”经费覆盖面,首次公布各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打造“透明阳光”财政,使人民群众更方便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稳步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奎屯市重点对财政本级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管、地方政府性债务、“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截止目前,已在审计局门户网站上对市财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等项目的实施过程及结果以审计信息动态的方式进行全过程公开,并对2013年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告,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五、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奎屯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全年主动公开建设用地审批、招投标及中标相关信息13条,确保了信息公开透明。 (二)在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方面。奎屯市住建局及时准确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评估机构名单等方面内容,引导公众参与征收补偿方案论证,保障被征收人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的权力。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开公示的要求,征地拆迁项目,事前向被征地拆迁户发放征地拆迁告知书,对政府批准的征收补偿方案做出的补偿决定,均在房屋征收范围内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全年发布相关信息49条。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在btbt365me上设置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和分配结果信息,让群众及时准确了解各类保障性住房信息。同时,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和解释住房保障政策,让群众充分了解住房规划方案、户型设计、预销售、分配等信息,减少矛盾发生。 (四)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法将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资格条件、招投标时限、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等信息在奎屯市政府网等指定媒体公开。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采购信息867条。做到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方式等非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信息全部上网公告;所有采购计划全部进行预公告,将采购需求参数上网征求供应商意见,并征集供应商报名;采购结果全部上网公告,接受供应商监督;网上受理质疑,网上对外公开答复处理意见;网上公告合同抽检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违约情况;评审现场视频对供应商公开。 (五)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通过“奎屯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对奎屯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预审、资质变更等信息予以公开。发布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预审等行政许可结果公示公告 185条。加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托“新疆建设网”对在奎屯市辖区内违法违规的建筑业企业进行通报,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六、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通过奎屯市教育局网站公开招生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守则、规章制度、监督和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加强对招生政策执行、教育收费方面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学校各项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在网站公示。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科技政策法规和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公开科技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公开工作纪律,服务承诺,投诉程序等事项。对科技项目申报、成果管理、项目经费等信息进行公开。对拟奖励的科技成果都通过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发布征求意见,保证了奖励的公正和公平。各医疗机构加强了院务公开工作力度,均在门急诊电子大屏公开了医疗服务价格、医院资质、医疗便民服务项目等。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职业介绍和就业岗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考试、培训见习等就业信息。在奎屯市社保网站实现了社会保障机构、岗位职责、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等政策法规,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七、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在奎屯市门户网站上每日发布空气质量指数值,按月公布饮用水水质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2014年在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开此类信息9条。 (二)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主动公开和调查处理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对较大、重大事故发生后及事故调查结束前,都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上报,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及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类信息、许可类信息,向社会定期公布食品药械抽检报告,及时公开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药品企业名单、产品名称、产品批次等信息,对违法刊登广告的食品药品企业和广告媒体予以曝光。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栏目公开食品药品督查信息6条。 八、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设置信息公开查询点4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信息查询工作。按照《办法》实施依申请公开信息。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九、加强基础建设 (一)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采取集中培训与委派跟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员业务培训。培训共举办了1场,参加人数86人次。 (二)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强化政府内部监督,搞好专项检查。奎屯市将全市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情况列入绩效考核指标, 2014年已完成对40个部门的绩效考核评分工作。二是强化社会民主监督,做好政风行风评议。注重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开展全面评议。同时,有关部门领导还应邀参加“新广行风热线”等节目,积极宣传政府的政策法规,向群众答疑解惑。三是强化新闻媒体监督。不断完善新闻媒体对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监督。 十、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有兼职人员1名。市信息中心承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2人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但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十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2014年,奎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服务作用需进一步发挥;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拓展;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2014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性运行的公开,把涉及政府人、财、物的行政决策和行政审批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坚持传统方式与新型方式并举,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利用新兴技术手段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和常态化方向发展。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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