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收费单位:
接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现将《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转发转发》(伊州发改价格〔2017〕2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奎屯情况,现就我市全面实行收费情况统计和公示制度提出相关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收费公示公告范围
奎屯市(含兵团第七师)所辖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学会、研究会;重要的涉企、涉农、涉民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经营服务性单位(包括中介服务和社会服务机构)。
二、收费公示公告内容
单位或机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务主管单位、单位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性质、收费依据、服务内容、数据上报单位、数据更新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上述公示信息通过“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https://xjsfgl.xjdrc.gov.cn)网站进行采集并公示公告。
三、收费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内容
各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年度统计报告。主要包括:收费公示公告制度工作落实情况;收费项目设立和取消情况;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收费总额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支出总额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对加强收费统计、规范收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我区数字证书认证系统应用和管理
1、为保障网上身份的真实可靠性和信息安全,按照《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5号)、自治区《关于加强我区数字证书认证系统应用和管理的意见》(新党办〔2005〕13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1月1日起,《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不再使用“用户名+密码”的弱口令登录方式,统一采用数字证书安全登录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负责数字证书的发放、管理和密钥更新等工作,确保网络中传输信息的保密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以及网上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2、为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努力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各地发展改革委要采取集中办理方式,收集本地各执收单位用户信息,通过信息网上在线报告方式,统一发送至各地(州、市)数字证书服务机构,用于制作、发放、开通应用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服务收费在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关于降低我区数字证书认证服务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7] 1287号文件执行。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对初次发放密钥的收费单位实行优惠收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自行确定。
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技术支持:石广东 0991-2822114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技术支持:
丁麒 0991-2356268转555(乌鲁木齐)
黄应华 18290706258(奎屯)
五、收费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报送地点及时间
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地址:奎屯市团结广场1号 奎屯市政府楼 429室
报送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2月28日
我委将于2018年2月28日结束收费情况填报工作,请各单位重视,尽早报送材料。
联系人: 王国松 王筱依
联系电话:0992-3223827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和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7〕1648号)
奎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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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府办、市价检局、市财政局,七师财政局、七师发改委、本委主任、书记、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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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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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25 关于奎屯市辖区各收费单位收费情况上报的紧急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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