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   政府邮箱: 用户名: 密码:
 主题服务   综合查询
 场景式服务  绿色通道
         
  您的位置:政务公开 > 收费标准

交通运输局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行政审批  

奎屯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kuitun.gov.cn    文章来源:    时间:2012-11-09

事项名称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行政审批
行使依据 1、路政管理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办理主体  交通运输局
受理条件 1.申请主体明确。 
2.理由充分,确实需要实施工程。 
3.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公路受到损坏,避免交通安全隐患。 
4.按标准足额交纳损坏赔偿。 
申请材料 1、 申请报告 
2、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3、 相关施工图 
4、 安全保障措施 
5、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批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关于重新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1998]68号):接道(人行便桥)500元∕座;接道(汽车道)10000元∕米(按开口宽度计收)。
办理部门  奎屯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稽查大队
办理地点 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 0992-3901069


       
       
       
网站地图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主办:中共奎屯市委、奎屯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奎屯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运行管理:奎屯市信息中心 新ICP备10002640号 新公网安备 65400302654005号
电 话:0992--3223011 3222690
通用网址:西部明珠 投稿邮箱:webku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