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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奎屯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kuitun.gov.cn 文章来源: 时间:2015-05-14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奎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办发〔2011〕56号),设立奎屯市统计局,为奎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自治区统一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指标体系、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对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地为政府决策提供统计资料;审批和组织管理各部门、群众团体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负责统计调查方案和项目的管理;完成自治区、自治州下达的各项统计报表任务。
(二)宣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颁布实施的统计法规、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监督、检查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根据政府制定政策计划、进行管理的需要,统一组织、搜集、整理、汇总、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力、市情市力普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任务;组织和完成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城市、农村、社会经济和企业调查任务。
(五)统一制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编制《奎屯市统计年鉴》、《领导干部手册》、《统计月报》和《统计调研与分析》。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体系,负责基层统计数据网络的建设。
(七)组织指导全市的统计业务技术教育和基层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评审工作;对辖区的统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和奖励。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奎屯市统计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和党务、政务信息的编发、传递和反馈;承担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总结、考评的监督、检查、落实、起草、撰写任务;负责局内财务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国民经济核算、建筑业、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管理和提供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承担经济分析研究文稿的撰写任务。
(二)业务科
组织实施工业、农业、商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外经、劳动工资、基本单位、科技、交通、服务业统计、社会发展统计、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调查等专业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上报及有关分析研究文稿的撰写任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评比。组织实施城市物价指数调查、个体工业抽样调查、个体商业抽样调查以及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伊犁调查队安排部署的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人员培训教育;负责本级各单位统计登记及统计上岗证的年度检审工作;组织管理全市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备案和审批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对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统计监审,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通报;负责处理统计执法争议,承担行政复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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