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奎屯市坚持把加强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事业发展,有力促进了奎屯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8月12日傍晚,记者在奎屯市东晖苑小区看到,居民们三三两两走出家门,在一起聊天或者围成一桌下棋,气氛逐渐活跃起来。小区居民张芳带着孙女在楼下乘凉,享受着儿孙之乐。今年45岁的张芳是苏瓦特辖区的一名低保户,由于丈夫患病无法工作,家里经济一直比较困难,之前只能租住在苏瓦特辖区狭小的平房。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帮她申请了廉租房。2011年,她终于搬离了居住多年的平房,住进了东晖苑小区,每个月只需40多元的房租费用,为她省下了不少开支。
苏瓦特社区居民张芳:“每家像基本上住不起房子的都有这样子的一套廉租房,国家的政策特别好而且这房子你们也看特别好,里面什么设施都给你搞好了厨房、卫生间你进来就住。”
同样,居住在东晖苑小区的低保户车家翠,1978年,她从徐州来到新疆,30多年来,见证了奎屯市的变化。她说,刚来奎屯时,她还住过地窝子,后来住在西区的破旧平房里。2010年,通过在社区的登记申请,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楼房。
东晖苑居民车家翠:“我们刚来的时间住的破平房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我们申请楼房也批了我们楼房也住上了也便宜,冬天住楼房也不冷了又干净又暖和奎屯这几年变化也很大越来越好。”
据了解,奎屯市住房保障工作始于2007年底,2008年至2014年,奎屯市共建设、回购各类保障性住房6300余套,建筑面积34.84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4000余套,建筑面积20.1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700余套,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建设棚户区安置用房近400套,建筑面积2.94万平方米;改造棚户区18个小区、6000余户。截止2014年,共分配各类保障性住房4500余套,其中,廉租房2100余套,公租房2400余套。其中,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为0.9元/平方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为1.5元/平方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为5.42/平方米。
根据奎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及近年来奎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实际情况,奎屯市从2013年开始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保障性住房。目前,已分配符合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约800户,有效缓解了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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