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视频会议要求,奎屯市辖区内共23座加油站和1座储油库纳入整改任务。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针对兵团石油哈拉苏加油站先期进度迟缓的问题,在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后,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奎屯市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和双层罐改造工作推进力度。
一是确保按时限完成。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理念,明确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第七师商务局、奎屯市商务局密切协作、排除困难、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确保8月底前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双层罐改造工作。
二是联合多部门集体约谈。由第七师商务局、奎屯市商务局联合市环保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集体对进度迟缓的兵团石油哈拉苏加油站进行重点约谈,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将跟踪回访,复查整改情况。
三是每两天一次现场督导。第七师商务局与奎屯市商务局成立联合督导组,由专人负责,每两天对加油站改造进行一次督导检查。主要对加油站运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加油罐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是否持证上岗,灭火器材及防爆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值班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值班及油气回收装置、双层罐改造情况都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检查。
四是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由奎屯市商务局指导各加油站准备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实行一企一册,完善油气回收整改销号台账。同时加强与企业对接联系,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常态化督导,更新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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